此时,在那巨大的耀眼的水晶灯下,埃尔文·特纳穿着簇新的西服,双手按着膝盖,挺直了脊背坐在那熟褐色的柔软的真皮沙发上面。他之所以采取这种军人似的,一丝不苟的坐姿,并非是因为参加过任何一场战役,更并非是因为立下过任何一点军功。
相反,他是一个名校毕业的书呆子,一个连死人也没有见过的愣头青。且不幸的是,他没有什么像样的出身,更没有什么百万家财。他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是一个像皮球一样被上流社会踢来踹去的倒霉蛋,甚至都不能在那灯红酒绿中留下一丝一毫的印迹。而此时,他采取这样一种坐姿,也无非只是为了抑制自己那因恐惧而抖动不停的双腿。
他脚上那双新买的皮鞋不是那么合脚,大拇指的地方隐隐作痛。该死,他应该再多试上几双的,而不是在店员略带嘲讽的眼神下,抱着那价值一个月工资的鞋盒落荒而逃。
埃尔文这样想着,竭尽所能的转移着自己的注意力,不去关心那些来来往往的人们腰上所佩戴的□□,以及那些看小丑似的嘲讽和凶恶如狼的眼神。这些人可不像他的导师,他的导师是个好人,不求回报的为他疏通了一些路子,引荐他来芝加哥从政。
可是,芝加哥只是缩小了的纽约。
议会里还是高门大户的天下,政党之间也还是金钱权力的搏杀。政客们在埃尔文背后,偷偷叫他“外乡人”,因为他是个毫无背景,毫无后台,柔弱如初生婴儿般的新面孔。埃尔文受够了这种欺侮,而且实际上,还有一个更加迫切的问题摆在他眼前。他急需一笔钱,一笔巨款,来显示自己的能力,好让他未婚妻的父母同意把女儿嫁给他这个穷小子。
以上一切的一切,使他不得不四处打探,尔后来到这栋褐石大楼,坐在一群来路不明的恶棍中间,希望碰碰运气。
但埃尔文已经后悔了,他从小到大做过最出格的事情也不过是在成年前偷喝了几口啤酒。除此之外,尽管受了那么多年的教育,他似乎在骨子里与他的父亲别无二致,只是个老实巴交的农夫,向往着平静安宁,对于一切冒险和不寻常的东西有着本能的恐惧。
“走吧,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埃尔文心想,他扯了扯西装里面衬衫的袖口,准备悄无声息的站起身来,偷偷回到家里,然后忘记这段可怕的经历。
但就在他做出这一系列的动作之前,一个小个子的,娃娃脸的意大利青年就像兔子一样从大理石台阶上飞奔下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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