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虽然总说在家里被儿媳妇压制地难受,可这种奢华的生活可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到的,而且有十几个下人供他使唤,小日子不要更幸福,他可不舍得去死。
老爷子后悔啊,后悔为什么要去寻回元绪,为什么不提前给他检查一下身体,竟然招进来这么一个疯子。
元明妈妈叹道:“老爷子,您说您也是,好好的孙子不稀罕,非得稀罕外面野生长大的私生子。而且您这野生孙子可真没白疼,连疯了都只去找您这个爷爷呢,真是好感人的亲情啊。”
“不过老爷子您不记得了吗,元绪可不是我们大房的私生子,他是老二的啊。既然要赶人走,也不好由我们开口,还是让老二亲自干这种缺德事吧。管家,麻烦你跑一趟,叫两个人把元绪送到老二家里去,之后只要别找上咱们这里,其余随他们去吧。”
元明妈妈可烦死这个老公公了,当年婆婆活着的时候还好点,毕竟婆婆懂事明理,性格良善,也能压制老爷子和老二一家子那蠢蠢欲动的心。可自从婆婆去了,老爷子不仅时不时为老不尊,出去沾花惹草、惹是生非不说,还总是给她这个当儿媳妇的使绊子,真是不知所谓。
现在老爷子被咬成这个样子,可真是老天有眼。元明妈妈决定了,既然老爷子此时起不来床,那就一辈子好好躺在床上享福好了。
反正家庭医生的工资由她来发,怎么治疗老头子当然由她说了算。
此时元绪本来躺在老爷子身边,断裂四肢让他整个人疼得蜷缩成一团,脑子里乱哄哄的。他根本不那个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发疯,他连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有狂犬病,而且还是这个时候突然发作。
一听老爷子赶走他好似扔走用过的抹布一样,元绪心里既痛又恨,他恨这个家里人一个个都无情无义。但想到亿万富贵就在眼前,元绪完全不记得什么面子和自尊,蠕动到老爷子面前,“噗通”一下子跪趴在了老爷子面前,撕心裂肺哭道:“爷爷,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受人陷害的。”
“一定是元明和陈曦,是他们两个联手陷害我,这是他们赶走我的把戏而已,我根本没有狂犬病。我真的好期盼有一个家,有一个爷爷,您让我留在您身边尽孝好不好?我一定是这个世上最孝顺的孙子。”
不不不,他既然进了元家就不能离开。哪怕元明站起来了,他不大可能再进入元氏集团当家作主,但哪怕分一杯羹,也足够他挥霍一辈子。
见识过元家的富贵,他这辈子也不可能再回去过清苦的日子。什么狗屁的画家艺术家的品格,他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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