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直到公元前52年方有所好转,庞培法规定,凡是使其双亲或儿子加速死亡的,或使其他亲属加速死亡的人,要处以特异的刑罚;至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宣布,市民法仅仅适用于罗马公民,而公民权赋予帝国境内的一切自由民,即是说,地位、关系与族群不再拥有有力的筹码。罗马人日益扩增的地域、与外界的联系和经济活动,还有基督教的兴起无一不在瓦解原有家庭制度的基础,血亲的地位逐渐取代了宗亲,在在帝国时代后期,继承制度愈发以血缘为基础,各种相关法律也由此产生了明显的偏向,儿子和女儿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与珍爱,虽然父亲依然拥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威,但幸运的他们至少已无需时刻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
可惜的是这并不代表父权中特有的残暴无情得到了彻底的遏制,它们更换了一种方式出现,或者说,披上了一层神圣的外衣抑是情感的迷雾——瑞典国王奥恩就先后献祭了九个儿子,从而使自己长期占据王位。闪米特人也有献祭儿子的传统,旧约创世记中,亚伯拉罕曾经打算将儿子以撒献祭给上帝。而他们的后继者伊凡四世在一次暴烈的争执中用自己的笏杖砸死了自己的儿子——这个例子被后人解释为精神上的疾病引发的一场悲剧。
没有上述高贵身份与堂皇理由的父亲们则秉承着上帝的名义来殴打自己的后代,用木柴,或是皮鞭、拨火棍,要么就是其他一些就在手边的东西。而父亲愈是残暴,就愈是容易激起孩子,尤其是儿子的逆反之心,他畏惧于长者的暴力,却也羡慕与渴望着这股力量,他无时不刻盼望着自己的父亲尽早衰老乃至死去,以便早早夺过他的权柄与财富。
即便是在现代,大多数父亲仍旧不愿意放开这种由来已久的父性权威,而尝试着扭转、干涉或是索性提出反对意见的父亲也依然会遭到儿子的仇视我在梅约临床与医疗中心工作时,不止一次地看到由于父亲的死亡而重获自由感觉的喜悦隐约压过了出自于血缘和亲情的悲恸——相反来说,当儿子死去时,母亲的痛苦必然大过父亲,甚至可以这样说,很多父亲,在确定儿子的状况无法挽回时就会考虑着其他的孩子,即便他们还不存在。
这种说法也许会令很多人感到不安和怀疑,而事实上,俄狄浦斯的诅咒始终缠绕在人类的灵魂里,男孩们性冲动的第一个对象往往是母亲,第一个仇恨暴力的对象则很有可能是父亲——父子几乎是生来的仇敌,虽然迫于道德与法律的威胁,或是妥协于血缘与长久的相处而酝酿产生的情感——父亲将会压抑住嫉恨,儿子收敛起野心,以虚伪的脉脉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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