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店吃完饭后,他就带我回他蓉城的家了。
我说玩会儿就送我回来。
他也没有明确答应我,说玩会再说,还问我什么我为什么还没去呢,就想着回来,难道他家里是什么龙潭虎穴?他说这话时脸上也没有什么笑容。
我望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看样子今晚又得在他那儿过夜了,虽然他家的客房超大,也超豪华,睡在床上就跟睡在棉花里一样舒适、暖和,但不知为什么我一点都不喜欢,一点真实感都没有。到了他家里我还是像第一次拘谨而紧张,也不是我刻意做作,就是看到那些富丽堂皇的东西便莫名的紧张起来了。
见我跟第一次来似的,他就讽刺我:“白小姐欢迎参观我家,还望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哦!”我白了他一眼,又故意望了望,指着上面五色大吊灯说:“这个挺不错的,是新换吧?你们这么有钱,家里的东西是不是天天换呢,不然怎么花得完哪?”
“白玫梅你说话别那么损好不好呢,财富也是靠积累而来的,听你这话感觉我们家的财富都是不劳而获,意外之财,大风刮来的一样,家里的东西天天换,那我天天就在家里换家具得了,都不用上班了。”他蛮不高兴的黑着脸。
我心里却好笑,心说:“换家具这样的事还用你大少爷亲自指挥,你们家佣人坐镇指挥就好了嘛。”
不高兴归不高兴,他还很绅士的替我脱去厚重的外套,挂在挂衣架上,才去脱他自己的西装,奇怪的是他今天里面穿得不是毛衣,竟然是一件跟昨晚林业哥穿得同款的夹克,当然他这件肯定是几千上万元的名牌,而林业哥那件肯定是几百元的次品,如同人和人品一样,但我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直到这一刻仍在想着那个次品男人,而拒绝眼前这个完美无缺的男人,似乎因为他太完美了,反而让人产生一种不真实,也不安全的感觉,让人敬而远之,也许太完美就是他的缺点呢?我明显看得有些出神。
“怎么了?”
“哦,没,没什么,你这件夹克挺好的。”
“是吗?你喜欢啊?!”他往自己身上看了看,本来挺高兴的,也挺奋兴的。
可我却不小心说出了实话:“因为他昨晚也是穿这种灰色的夹克。”
他的笑容一下子僵硬了,好久才说话,却一把抓住我的双手挺激动地说:“玫梅!忘了他吧,他已经选择离开你了!我会比他对你好一千倍一万倍的,也会比他更珍惜你,更呵护你,更懂你的!”他手越抓越紧,简直都把我的手抓疼了。
我忙挣扎着叫道:“邰,逊哲!你,你弄疼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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