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乃是六十年代香江地产界的第一字号。
“楼”制度,其实并非是陈英南首创,但的的确确是他发扬光大的。
陈英南弃舟登陆之前,曾一度经营杂货铺,亦从事过剩余物资的买卖,又做过3年的走私。
这3次经历,归根究底都是做商品流通的生意。
也可能是这个原因,让陈英南对商品流通的意识很强。
一踏足地产行业,陈英南就有了超前于当时地产商的商品意识,就是把楼宇当成商品,并想方设法加速楼宇进入市场,以此加快资金周转,缩短投资回收期。
事实上,也可能是由于那时做地产生意的人的这种地产商品化意识不是很强,故而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地产尚未正式形成一个新兴行业。
而那些做地产买卖的人也并未称为地产商。
但这一切,在陈英南涉足地产生意之后,就逐渐有了变化。
甚至可以这样说,主要是由于陈英南的大胆探索和成功实践,带动了香江地产市场的崛起。
陈英南弃舟登陆的第一个大手笔,就是280万港币买下林家的一栋大厦,彼时的陈英南是拿着一个大麻袋的现金,带着律师去找林铭泽的,当时整个铜锣湾有好几条街,都是林家的。
当时的情形,双方仍然记忆犹新。
双方寒暄几句之后坐下,陈英南连忙把大袋子递了上去,对林铭泽道:“哦,给你!”
“这是什么?”林铭泽怔了一怔。
“是买楼的钱,我全带来了。”陈英南回答道,彰显了一个走私家的豪横。
“陈生,都是现金,你没有支票?”林铭泽不解地问道。
“没有。”
“有没有在银行开户口?”
“没有。”
林铭泽听后哭笑不得,在当时就给陈英南上了一课,教他去银行开户贷款,并且经过他的介绍,汇丰银行才接纳陈英南的开户、存款要求。
在当时,在银行开户、存款,一般要经过一些有地位、有身份的人介绍。
自此,陈英南开始了自己纵横香江地产的岁月,他首创的楼制度,并且印发了“售楼说明书”。
他的售楼处,每天都有很多市民从港九各地蜂拥而来,队伍排成长龙,售楼盛况空前。
当中,有政府的小职员,有月收入两三百元的教师和打工仔,有普通的家庭妇女。
有些人排队预购到“楼”后,随即把“楼”转售给别人,一天之间就已经赚一笔,不少人因而乐此不疲。
短短一年多时间里,陈英南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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