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
三月,甲戌,取须朐。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丛也。朐,其俱反。)
[疏]注“据取丛也”解云:考诸旧本,丛皆作“阚”字,是以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若作“丛”字,即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ゾ”“癸巳,葬晋文公。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文承日月之下,而将取邑不日据之,非其义也。且案彼丛字,多作“邹”字耳。
内辞也。使若他人然。(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内再取邑,然后甚而日也。今此一取而日,故使若他人然。所以深讳者,扈之盟不见序,井为取邑故。并为,于伪反,年末注同。)
[疏]注“内再”至“日也”解云:即隐十年夏六月“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是也。若然,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氵郭东田及沂西田”亦是再取邑而不日者,隐公之时,新王始起,当先自正,而比取人邑,小恶之甚者,书日以甚之。至定、哀之时,久致太平,内之小恶亦讳而不书,是以不书其日矣。所以不全讳之者,如彼注云。注“今此”至“人然”解云:旧本“故”下有“知”字。注“扈之”至“邑故”解云:扈之盟,在下文秋八月。
遂城吾阝。(主书者,甚其生事,困极师众。吾阝,音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不书葬者,坐杀大夫也。不日者,内娶略。)
[疏]注“不书”至“夫也”解云:正以僖二十四年宋公王臣即位,至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而不书葬,明其坐此故也。注“不日”至“娶略”解云:正决僖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书丁丑故也。
宋人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
[疏]注“据宋”至“山名”解云:即成十五年秋“宋杀其大夫山”是也。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故使无大夫。)
[疏]“宋三”至“娶也”解云:僖二十五年传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其大夫名,正其义也”是也。然则彼巳有传,今复发之者,恐大夫不书名,更有佗义,故明之。其有佗义者,即庄二十六年夏“曹杀其大夫”传云“何以不名?众杀之”之类是耳。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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