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为讳。若为祖,差轻可言。是以彼注云“不致者,恶公服缪姜丧未逾年,亲自伐郑,故夺臣子辞”是也。旧云传言恶襄公丧服用师,故以祖为亲母,所以甚责内,是以何氏顺传文也者,非也。公羊之义,口授相传,五世以后方著竹帛,是以传家数云无闻焉尔。以此言之,容或未察,止作公羊氏实不分明。何以不得而要,知传序经意依违之者,正以文与桓公九年曹世子射姑同故也。案桓公九年“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传云“诸侯来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春秋有讥父老,子代从政者,则未知其在齐与?在曹与”注云“在齐者,世子光也。时曹伯年老有疾,使世子行聘礼,恐卑,故使自代朝,虽非礼,有尊厚鲁之心,传见下卒葬详录,故叙经意依违之也”然则彼剌曹世子,而传序经意不正言之,今此文正与彼同,故知亦依违言之。
孙叔豹如宋。
冬,仲孙蔑会晋荀啤⑵氪掼獭⑺位元、卫孙林父、曹人、邾娄人、滕人、薛人、小邾娄人于戚,遂城虎牢。虎牢者何?郑之邑也。(以下戍系郑。)
[疏]“虎牢者何”解云:欲言郑邑,今不系郑;欲言他邑,有城虎牢之,文执不知问。注“以下戍系郑”者。解云:即下十年冬“戍郑虎牢”是。
其言城之何?(据外城邑不书。)
[疏]注“据外”至“不书”解云:正以春秋上下无外城邑之经故也,而何氏兼邑言之者,正以外城国都亦有书者,是以不得直言据外城国都,其书之者,即“城邢”、“城楚丘”、“城缘陵”、“城成周”之属是也。其外城国都,虽非常例,要自数数有经,是以何氏据邑言之。
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据取牟娄。)
[疏]注“取牟娄”解云:即隐四年“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是也。
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为中,于伪反,下及注并下文“郑为”皆同。)讳伐丧也。曷为不系乎郑?为中国讳也。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归恶乎大夫也。(使若大夫自生事取之者,即实遂,但当言取之。)
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疏]注“讳伐丧也”解云:考诸古本皆无此注,且与下传文烦重。若有注者,是衍字也。“曷为为中国讳”解云:正据莒人取牟娄,不为中国讳矣。而何氏不注之者,以上文已据取牟娄,是以不能重出。曷为不系乎郑者,正据下十年冬戍之时系郑也。为中国讳也者,若系于郑,还有伐丧之义,故云中国讳也。注“即实”至“取之”解云:若实大夫自生事,即非诸侯使之取,是以不劳为诸侯讳,依实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