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的人。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宣宗下诏规定:“允许观察使、刺史有奇才异政者加以试用,根据其在试用期间表现出来的实际能力,然后再决定正式任免。”同时,宣宗还把户口的增减也列为官员升迁的标准,规定观察使、刺史任期届满时,如果所管州县户口增添至1000户,则加以升迁,反之,如果逃亡至700户,不仅罢官免职,而且罢官后3年之内不再任职。大中元年正月,宣宗又下诏指出:“为政之本,在于选拔亲民之官,作为皇帝顾问的中央各部官员,必须从地方官员中选拔,因为这些人了解民间的疾苦,有治民理政的经验。”宣宗要求宰相在拟议和推荐谏议大夫、给事中和中书舍人等中央高级官员时,首先要看其是否担任过刺史县令,否则不予推荐。即使担任过刺史县令,如果在任职时有贪污受贿等不法情况的,也不能推荐。同时,宣帝还针对当时地方官调动频繁的情况,对地方官员的任职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县令在一个地方任职必须满3年,才能调任,以免当地百姓的迎送之劳。
不仅如此,宣帝还亲自掌握对州刺史的考核工作,规定州刺史在上任之前,都要由皇帝亲自进行考核,再决定任免。为了掌握各州的情况,以便对刺史进行考核,宣宗还特地令翰林学士韦澳秘密地编辑了一本关于各州户口田亩、山州境物、风俗人情的书籍,起名叫做《处分语》。一次,邓州刺史薛弘宗进京朝见宣宗,退朝后对韦澳说:“皇帝对邓州的情况了解的如此详细,太令人惊讶了!”韦澳经过询问,才知道宣宗所说的原来都是《处分语》中记载的事情。
对于自己的亲属,宣宗要求也比较严格,宣宗生母郑太后的弟弟郑光,原来在河中做镇守官,进京朝见时,宣宗见他言语粗俗不堪,认为他不够治民的资格,便把他改任为京师中级别比较低的右羽林统军,不再担任地方官。郑太后多次要求宣宗给郑光安排一个好的官职,但宣宗对这位国舅只是厚赐金帛,始终不给好官做。
除内政而外,唐宣宗在位期间,还收复了河西,还是终其一生最辉煌的功业之一。自安史之乱以后,从唐肃宗到唐武宗,每个皇帝在位时总不免有大大小小的内战,边患也时常发生。唐宣宗在位的13年,却是比较平静的一段时间,外无边患,内无战争,还收复了自唐代宗时期就被吐蕃奴隶主占领的河西地区(今甘肃黄河以西地区,又称河西走廊),重新开通了中原地区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以及与中亚各国的联系。使唐朝的西部边境重新得到了安定和巩固。唐宣宗下诏在沙州恢复河西节度使,号称“归义军”,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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