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雌虫一点反抗都没有,程叙甚至都没有用力,他就自己松开。
他已经习惯被程叙推开了,每次都是这样,凑过去,然后被推开。
温热的液体沾到程叙的唇边,酒红色的眼瞳底部积起一小层透明液膜,泪光闪闪,亮得很刺眼。
亚特利恩死死盯着他,嘴唇颤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像只不明白为什么主人要抛弃他的狗。
程叙说:“别哭。”
亚特利恩从出生起就知道自己是一个残胎,他和亚希莱斯,原先是一颗完整的虫蛋。亚希莱斯在分裂的那一刻就吸收了更多的营养,所以先于他破壳,实力强大,战功赫赫,年纪轻轻就是第一军团长,但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哪里比亚希莱斯差。他在地球长大,在程叙破壳这一年穿越到虫族,他甚至在心里窃喜,坚信这个巧合是上天安排的命运。
他从小不服管教,亚希莱斯参军,他就去从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在他缔造一个商业王国之后,贝克莱家更是越过亚希莱斯把继承之位传给他。
亚特利恩·贝克莱,是贝克莱家的继承者,是商业巨擘,绝不会被冠名为“亚希莱斯的弟弟”。
除了在面对程叙时。
他的脾气绝对算不上好,所有让他吃过亏的虫都早已在主星消声匿迹,从没有虫敢戏弄他。
除了现在。
听了那句“别哭”之后,金发雌虫的眼泪反而大颗大颗往下掉,他咬着后槽牙,词句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你可真是好样的,艾维斯。”
明明在掉眼泪,说出来的话却硬邦邦的。
“亚希莱斯有什么好的?那张脸吗?我和他长得一模一样!那个军团长名头吗?他甚至不能陪你逛街……”亚特利恩声音越来越低,低到几不可闻,语调破碎,“能不能别去,就当是为了我……”
他不知道自己在雄虫心里有没有哪怕一丝分量,还是选择生生地剖开自己的胸膛把一颗炙热的心献给他看。
就当是为了他……
酒红触角安静地蛰伏在发顶,亚特利恩满脸泪水,眸光哀求,像一个被情绪填满的鼓胀气球。
“我得去。”程叙用指腹擦掉他脸上的泪水,怎么擦也擦不干净,“快走吧,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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