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早了,这个点才下班,当医生真累。
“对,今天有点事儿处理,耽误了时间。”
时窈点点头,还是觉得有些不可置信,紧接着让她更不敢相信的事情发生了,孟顺就住在她隔壁。
见她一脸正经,小嘴张的圆圆的,眼睛也瞪的大大的,孟顺真想现在就用触手把她卷起来,按在怀里揉搓疼爱。
他滚了滚喉结,低沉的嗓音发出一声轻笑:“时小姐,你太惊讶了。”
时窈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红了脸,摸了摸鼻子,小声道:“这下好了,看病不用出门。”
“这倒是,时小姐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敲门,本人随时恭候患者上门。”他点了点头,赞同道。
这话听着怪怪的,时窈却找不到反驳的点,点了点头,开了门忙忙的跑进屋子里。
一面对他她就呼吸不畅心跳加速头脑发热。
这种感觉时窈很清楚,她上学时遇到暗恋的男生也是这样。
孟顺的个人魅力确实强大,如沐春风的气息,恰到好处的分寸,绅士的举动,低沉的嗓音和高大挺拔的身材,很难让人不心动。
时窈不是什么与世脱俗的人,偶尔的时候她也会跟着孙佳到酒吧看看帅哥,她心里也渴望爱情,只是她渴望的爱情,这世界大概没人能做到。
她要全心全意的,毫不保留的,从脚趾头到头发丝的爱。
容不得一点沙子和污点的爱,对方必须是处,最好是没谈过恋爱,要会照顾人,占有欲强,会迷恋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
她从没得到过家人的爱,所以她将这样的感情成倍转移到爱情上,这也是为什么时窈这么多年都没找到对象,大多数人在暧昧期就被她pass掉了。
这一夜时窈睡的格外好,不知道是睡晕过去了,还是那吓人的触手没再来。
其实经过一个月的相处,时窈没再那么恐惧它了,它很乖巧,偶尔调皮,柔软的肌肤如她理想中的爱情一般细致的珍爱的抚过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只是它真实又不存在,时窈不能讲这种依赖寄托在自己的幻想上。
否则她迟早会疯。
孟顺从她的屋子里回来,今日顺走了她放在枕头底下的发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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