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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昂拔下瓶塞,直接喝下一口。
十八年的陈酒,入口的酒味其实不冲,反而淡雅温润,甘甜顺滑。但饮下去后,一团文火慢慢地从食管烧了上来,却并不难受,好像把身体里的杂质烧掉,能让人轻飘飘的。
“好喝,是甜的!”莫昂笑着赞扬,又要再喝一口。
颜再宁忙将他挡住,“后劲很强的,你晚上再喝!”
莫昂没喝着,不高兴了,撅起嘴像个小孩似的瞪着颜再宁,“这是我的,我想喝就喝!”
脸居然也开始泛粉了。
不是吧?才一口,他的酒量这么差吗?颜再宁有些讶异,又感到好笑,哄道:“是是,但你等会儿还有正事,总不能一身酒气去见客人吧?”
莫昂想了想,懂事地点头,“那你要不要也尝一口?”
颜再宁无奈:“不要。”
“尝一口吧,特别好喝。”莫昂诱导一般靠近他,却不把酒递出来,而是去含住他的嘴唇,将舌尖上余留的酒味渡过去,好一番搅动。
elvis找到了莫昂,今天的主角可不能躲起来自己玩儿,客人们都等着他接见。
颜再宁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看着莫昂走进他的社交圈,游刃有余地与每个人交流。
这样的莫昂不是他所熟识的大狗狗一样的男孩,更成熟、有风度,举手投足都带着贵族式的优雅,他所流露出的笑容、颔首的幅度、拥抱的力道都那样恰到好处,足使他面前的人倍感愉悦。
这并非虚假的面具,颜再宁知道,莫昂对每一份祝福都报以真挚的感谢,这是他回以的体面,只是那样的莫昂,的确令他有些陌生。
他就这么看着莫昂与他人握手、拥抱,目光微微出神。
莫昂突然回头找寻他,朝他挥手示意他过来,但他没反应过来,便走向他,揽过他的肩膀走回去。
“嗯?”颜再宁不明就里。
“带你去见见我的朋友。”莫昂说。
那是莫昂在国外的朋友,金色短发的男人叫尼奥,高大壮实,笑容热情,棕色卷发的男生叫马克,有些亚裔血统,性格较为内敛,而红棕色长发的女生名为莉莎,漂亮得像小美人鱼走了出来,但她的身材紧实,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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