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红,剩下全黑,是不是红色?
或者干脆,我抬起左手,用刀在掌心划了一刀,握成拳头滴了一滴血在一件黑色的旗袍上,那这旗袍算黑色还是算红色?
如果一滴不够多,我疯了,我抬手擦了一管血在我的黑色旗袍上,那这又是不是红色?
暗红,黑红,五彩斑斓的橘红,世界上的色彩那么多,我敢打赌,工部局绝对没有对红色的区间做过具体描述。
工部局出一条规则,只需要在法典上增加一行内容,但是如果要规定红色的区间范围,恐怕往法典上加一吨纸都不够。
现在工部局定义模糊,这是他们自己工作上的疏漏,就想凭这条抓捕我当事人,这是在践踏法治。
法治精神,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法无禁止即可为。
如果这都能算红色旗袍,那么今天但凡有人想栽赃陷害,比如往法官大人,往公董局董事身上甩了一滴红色血液,那是不是该立刻把两位大人抓起来,判个十年监禁?
巡捕房就该条例未经核实就抓捕即程序违法,该女子如果找我代理,我觉得可以反诉巡捕房无端扣押我当事人,要求道歉赔偿。
如果还不满意,我觉得当时在法庭在座的各位,所穿的西装,律师袍,乃至堂上坐的法官大人的法袍,它就不能是旗袍的一种了?
工部局有没有定义过,什么是旗袍?
别搞的全法庭的人出个门都得被抓进去,那就成了全天下的笑话了。”
沃夫哈哈大笑:“顾,你可真是人才,思路清奇。”
作为一个杜撰的问题,这个回答已经直指核心。
抓一个女人可能在社会上掀不起波澜,但要是工部局自己践踏法治,绝对有一帮法学的人会出来群而攻之。
“这个回答满意么?”顾砚声明知故问。
“当然满意,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聊一聊刚才未谈的事情,你的经历和你做过的案子,我很感兴趣。”
经历都是编好的,那顾砚声也不介意把这些组织安排的事情给他念一念。
“顾,我觉得你能胜任这里的工作,第三个问题不需要了。”
沃夫站了起来,郑重伸出手,笑着说:“对于你的能力,我表示认可,我个人非常欢迎你加入担文法律事务所,接下来让我们谈谈待遇问题,希望能让大家满意。”
进门的任务解决,对于待遇问题,顾砚声就不是太在意了。
他是来打短工的,注定不会在这里长干,所以速战速决。
不过自降身家,那是会被人看不起的,有钱不赚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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