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他手里的无辜人有数十万,堪称“杀人狂魔”。
他不仅在战场上嗜杀成性,战场外还色胆包天。
去年那一场圣战之所以没有他的位置,就是因为他三年前在王都强了一位贵女。
并在对贵女用强的时候,不小心害了人命。
该贵女在家中很是受宠且身份不低,是白帽和卓(宗教首领)的亲侄女。
这件事情闹得很大。
最后,哲别赔偿了女方家族一千只羊和三百头骆驼,本人受了一百鞭鞭刑,还被判了三年劳役。
就是这么的不公平。
哪怕同样是贵族。
女人受辱还没了一条命,加害者却可以通过钱财免去死罪。
去年圣战时哲别的劳役还未结束,服劳役的人哪有资格参加圣战?
今年这厮也算是刑满释放了。
哈斯巴仁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还向王庭请战出征,未尝没有想让儿子戴罪立功的意思在里头。
哈斯巴仁虽然任人唯亲,但也懂得人尽其才。
哲别这种悍不畏死的脾气最适合做先锋。
做事细心、情绪稳定的老大莫日根就很适合统领后卫营,并同时监管辎重兵。
但要说他打心里最看重的,却是刚满十六岁的小儿子苏日勒格。
苏日勒格的骑射功夫在同龄人中也是佼佼者,最重要的是他还非常爱学习。
他不仅能领会了尹斯兰教四圣书的精髓,更是为了汗国东征中原的计划,七岁就拜了一个被商队掳到王都的汉人秀才为师。
现在,他的官话说得与汉人别无二致,谈起兵书上的三十六计更是头头是道。
马背上的民族,其实最不缺的就是勇士。
有勇、又有谋的人,才是香饽饽。
尽管家里已经有两个要参加这次战役,哈斯巴仁为了让小儿子有更多的实践机会,也把他带了来。
行军路上,苏日勒格和中路的弓骑兵们同吃同住,完全没有得丁点的特殊照顾。
眼下扎营后,苏日勒格又被哈斯巴仁叫回了大帐中随侍。
一路走来,苏日勒格确实从那些弓骑兵身上学到了很多行军常识。
对于父亲的决定,他有满心的疑问:
“阿塔(父亲),为何您下令大军在委鲁母滞留三日,而不是一鼓作气赶到火州呢?火州距哈密卫不过八百里,从火州出发攻打哈密卫不是更符合您缓行快攻的战术?”
哈斯巴仁切了一大块羊腿肉进嘴里,眯着眼望着东方:
“区区七八万汉军,还不值得你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